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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合
发布者: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2009/11/19 阅读:2292次 【字体:

集合

  【重点提示】集合的表示方法及子集、全集、补集、交集、并集的概念。

  【难点提示】集合的运算。 
【内容讲析】
  1.集合: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。

  2.元素:集合中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。

  3.元素与集合的关系:集合我们用大写字母表示,例如:A,B,C,元素用小写字母表示,例如:a,b,c。若a是集合A的元素,则称a属于集合A,记作:a∈A;若a不是集合A的元素,则称a不属于集合A,记作:aA(或
aA)。

  4.常用数集及符号

  N:非负整数集(或自然数集),正整数集可表示成N*(或N+)。注意:新教材中0作为自然数使用,大家要尽快习惯。Z:整数集;Q:有理数集;R:实数集。

  这些字母表示特定的集合,大家在解决问题时需要给集合设字母时就注意避开。

  5.集合中元素的特征:

  (1)确定性:即不确定的对象不能构成集合。例如:个高的人;好听的歌,大的房子等等;

  (2)互异性:集合中元素是互不相同的。方程(x-1)2(x+2)=0的解集是{1,-2},若要体现二重根可写成
{1(2), -2}

  (3)无序性:集合{1,2,3}与集合{2,1,3}是同一个集合。

  6.集合的表示方法

  我们一般用大括号表示集合,具体可分为两种方法:

  (1)列举法: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的方法;

  (2)描述法: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的方法。形式:{x|P(x)}。

  7.按元素个数分类

  (1)有限集: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; (2)无限集: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;

  (3)空集 :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。记作

  注意:空集与集合{0}不同,{0}表示含有一个元素0的集合,而中不含任何元素。

  8.集合间“相等”、“包括”的关系。

  (1)相等:对于两个集合A、B,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,同时集合B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A的元素,则称集合A等于集合B,记作A=B。

  (2)包含:对于两个集合A与B,如果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,则称集合A是集合B的子集,记作:
AB(或BA)。读作:集合A包含于集合B,或集合B包含集合A。显然:AA

  对于两个集合A、B,若AB且A≠B,则称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,记作。AB(或BA)

  结论: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,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。

  如果AB,BC,那么AC。
  如果AB,同时BA,那么A=B。

  9.补集:如果AS,那么A在S中的补集

  ={x|x∈S, 且xA}。

  10.全集:如果一个集合含有要研究的各个集合的全部元素,这个集合就可以看作一个全集,全集通常用U表示。

  11.交集:由所有属于集合A且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,叫做A与B的交集,记作A∩B。

  A∩B={x|x∈A, 且x∈B}。

  12.并集: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,叫做A与B的并集,记作A∪B。A∪B={x|x∈A,或x∈B}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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